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109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10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名,参加会议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临2018-054)。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