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730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89-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水荣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经营领导班子2018年上半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18年第2次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担保方式及追加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渠道拓宽和融资方式变化的需要,拟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这二种方式的基础上,增加抵押担保。

同时,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40,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7,000万元人民币。拟增加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额度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