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分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戚家山宾馆等经营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增加有关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

拟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品投资开发生产,能源、交通、通讯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项目投资;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经营商品凭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技术咨询;以下均限分支机构经营:环保设备、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产品的开发、制造、安装、维修;环保工程建设;住宿、饮食服务,打字复印,书、报刊零售出租,卷烟、雪茄烟零售;客运服务;货运运输;工程建筑;轿车销售;旅游;汽车维修及租赁;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二手车经销。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品投资开发生产,能源、交通、通讯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项目投资;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经营商品凭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技术咨询;以下均限分支机构经营:环保设备、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产品的开发、制造、安装、维修;环保工程建设;住宿、饮食服务,打字复印,书、报刊零售出租,卷烟、雪茄烟零售;客运服务;货运运输;工程建筑;轿车销售;旅游;汽车维修及租赁;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二手车经销;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甬市L安经(20170047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人工游泳馆、游艺厅(限乒乓球)(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网球、健身房、棋牌室、会务服务、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五十五条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总裁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尽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2.公司因本条前述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第一百五十五条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总裁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2.公司因本条前述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前,公司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等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