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1017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10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名,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所持有的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长期股权投资(2014)》的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无论其是否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确定,均不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范范围,而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对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因此,自201471始,公司拟将原准则下按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前期比较资产负债表上的列报方式也将一并调整。具体调整明细如下表所示:

 

由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核算

方法

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20131231

2014630

宁波联合集团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本法

300,000.00

5.00

5.00

300,000.00

300,000.00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成本法

1,400,000.00

0.42

0.42

1,400,000.00

1,400,000.00

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成本法

4,400,000.00

2.20

2.20

4,400,000.00

4,400,000.00

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

9,600,000.00

2.40

2.40

11,342,696.64

11,342,696.64

宁波天怡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成本法

317,156.91

19.00

19.00

168,956.91

168,956.91

宁波市鄞州区旅游促销中心有限公司

成本法

50,000.00

10.00

10.00

50,000.00

50,000.00

        

16,067,156.91

-

-

17,661,653.55

17,661,653.55

[]:该公司已于20001130宣告进入清算程序,公司账面已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因此,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后,仍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此,本次调整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上报告的期末账面价值不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